根据《苏州大学关于教职工公、私假及考勤工作的暂行规定》(苏大人[2006]35号),《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工作的补充规定》(苏大人[2008]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考勤工作实施办法。
一、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勤工作由学部综合办公室和学院综合办公室两个层面负责实施。各学院综合办公室每个月向学部综合办公室报送《考勤表》,学部综合办公室汇总后报送校人事处。
二、公、私假手续办理流程
教职工按休假前必须到学院综合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结束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1、因公、因私出国(境)
无论持有何种类型的护照,教师出国(境)均须办理请假手续。
(1)出国(境)一个月以内: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交《出国(境)审批表》,由学院综合办公室统一报送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2)出国(境)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至少提前二个月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交《出国(境)审批表》,由学院综合办公室统一报送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部综合办公室审批。
2、病假
教职工因病请假休息,需有医院的有效病假证明,并到学院综合办公室履行手续。病假时间七天以内(含七天)由所在学院领导审批;病假时间七天以上,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部审批。
3、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必须向所在学院综合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的,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部审批。
4、教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教职工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晚育假、男方护理假等假期待遇。休假前需到学院综合办公室备案,休假结束后及时销假。
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2014年6月6日
附: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 | 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邮箱地址 | 办公地址(博习楼) |
综合办公室 | 王迎春 | 67873745 | 13656236791 | wangyc@suda.edu.cn | 218 |
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办公室 | 王 园 | 67873745 | 15250036784 | wangyuan@suda.edu.cn | 220 |
能源学院综合办公室 | 王晓燕 | 67873745 | 13812752206 | wangxy@suda.edu.cn | 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