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5浏览次数:776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苏大[2005]18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周氏教育科研奖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在职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制人员和外籍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

  (一)奖项设置

  周氏教育科研奖设科研奖、教学奖、教育管理奖。其中科研奖设优异奖、优秀奖和优胜奖;教学奖设优秀奖和优胜奖;教育管理奖设卓越管理奖。

  (二)奖励名额分配及标准

  1.科研奖9名。其中优异奖3名(医学部1名,其他学院(部)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优秀奖3名(医学部1名,其他学院(部)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人;优胜奖3名(医学部1名,其他学院(部)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人。

  2.教学奖6名。其中优秀奖3名(医学部1名,其他学院(部)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人;优胜奖3名(医学部1名,其他学院(部)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人。

  3.卓越管理奖3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按照《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苏大[2005]18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科研奖、教学奖的成果应为近三年来取得的各类成果。

  (三)申报卓越管理奖,需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党政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5年。

  2.热爱本职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管理服务、辅导员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或因工作实绩突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受集体表彰的,本人须在工作中起主要作用)。

  3.积极进取,勇于改革,在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内容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改革经验。

  4.近5年内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管理研究论文发表或负责起草较高水平的学校管理文件、改革方案及撰写调研报告等。

  四、申报及评奖程序

  (一)申报者填报《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申报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中科研奖申报书自然科学类在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网页下载,人文社科类在人文社会科学院网页下载;教学奖申报书和卓越管理奖申报书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自然科学类科研奖申报书报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科技处;人文社科类 科研奖申报书报人文社会科学院;教学奖申报书报教务部;卓越管理奖申报书报人事处。

  (三)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

  (四)拟获奖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公示5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奖。

  五、其他事宜

  (一)周氏教育科研奖的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

  (二)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请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关工作,申报者有关材料务请在2013年7月5日(周五)17:30前报至相关部门,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应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部:卢玮,67166239,jenn919@suda.edu.cn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沈勤,67507193,shen-qin@suda.edu.cn

  人文社会科学院:郑霖,65228625,zhenglin@suda.edu.cn

  人事处:李振,67503148,lizhen@suda.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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