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
1、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其毕业之前原则上应全部转出学校。毕业生党员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不遗漏、不误登。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或就学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先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待落实单位后,党员组织关系再从上述党组织直接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操作
1、请每位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登记卡
2、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在一个EXCEL表内分“转往苏州大市外”、“转往苏州大市内”和“其他转移”3个sheet工作表登记。特别提醒:
(1)转往苏州大市内包括转往苏州市下属县市区和本校其他党委、党工委,即转往校内其他党委、党工委的登记也要在“转往苏州大市内”表格里。转往地党组织是校内的,有权接收组织关系的上级党组织统一写成“苏州大学××党(工)委”。
(2)考取本院研究生或留在本院工作的毕业生党员登记在“其他转移”表内。
三、填表说明
1、请认真核对表中已填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年龄”填周岁数字,如25;
2、“转往地全称”:落实单位的填单位名称,未落实单位的填“某某市某某区(县)某某街道(镇、乡)或托管机构名称。
3、请每位学生党员认真负责地登记相关信息,一定要了解清楚“有权接收组织关系的上级党组织”:(1)转出苏州大市外的一般填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或者县委组织部,例如,某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为“常州市供电公司”,就填“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再如,未落实单位的转到原籍去“河南安阳汤阴县”,就填“中共汤阴县委组织部”,其他依此类推。未落实单位的,其组织关系挂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填“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2)转到苏州大市内者,按照苏州市委直属党组织目录填写,例如,某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为“园区友达光电”,填“苏州市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再如,落实单位为沙刚集团有限公司,就填“中共张家港市委组织部”。(3)若转到南京(只限南京)高校的,直接填“某某大学党委组织部”,例如,南京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等;转到省内其他城市高校的,填高校所在地市委组织部,如转到江南大学,就填“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4)转到外省省会城市高校的,就填中共某某省委教育(高校)工委组织处,如转到浙江大学的,填“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到上海高校的,一律填“中共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转到外省非省会城市高校的就填当地市委组织部,如转到宁波大学,就填“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等。
如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请不吝联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678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