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生第一轮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督促2025届本科毕业生全面了解个人学习情况,及时查漏补缺,以便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现针对2025届本科毕业生开展第一轮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核对象

预计于20256月毕(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辅修专业在读及延长学年学生等)。

二、预审核依据

(一)毕业资格要求

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58号)第四条(2018级及以前年级学生适用);《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9年修订)》(苏大教〔201956号)第四条(2019级及之后年级学生适用)。

(二)学位授予条件

1.普本:《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61号)第二、三条。

2.第二学士学位:《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教〔2020108号)

3.辅修:《苏州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教〔201998号)。

三、学生预审核(自查)工作

1.学生及时查收学院提供的毕业(学位)相关管理规定(附件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各专业预审核条件及学生自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等材料,结合自身课程修读情况(可登录学生园地查看,详细操作见附件4)进行毕业(学位)资格自查。

学生应认真对照条件寻找差距,并根据自查结果,结合选课安排,在开学课程确认工作时间内,及时确认、改选、补选本人当前学期的课程,按规定做好课程换修、成绩自定义。

2.自查完成后,填写《毕业(学位)预审核条件及学生自查情况记录表(第一轮)》,做好后续课程修读计划。

2025届本科毕业生须本着对自己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学院的指导下完成自查工作,以确保在学制期满时或学习年限期满前完成所有课程修读要求。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完成自查工作,未及时发现课业修读问题的,将有延长学年或不能如期毕业(获得学位)的风险。

四、预审核工作重要提示

1.学生所在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毕业(学位)预审核的基本依据。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审核要点:

1)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的同时必须满足各课程性质模块所要求的学分。 

2)除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选修课程(含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及各类认定的课程外,其他所有课程均须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代码完全一致,方视为有效课程,计入有效毕业学分。未修读的课程或不完全匹配的课程,学生应及时补修,或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课程换修、成绩单自定义、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及出国(境)交流学分转换等申请工作。

3)各年级通识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及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要求可能不同,请务必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核对。

五、预审核时间安排

1.2024918日前,学生完成预审核工作,填写《毕业(学位)预审核条件及学生自查情况记录表(第一轮)》,并提交学院教务办。

2.2024920日前,梳理并有效解决补选课或重修选课等问题。

教务办联系人:陈敏,0512-67873697


附件1: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rar

附件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rar

附件3:预审核条件及学生自查情况记录表.rar

附件4: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含选课信息及已获得成绩)查询方法.docx


  教务办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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