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在即,为了进一步帮助毕业生理清自己的学业情况和明确后续学习计划,确保学生能在学习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在2022年秋季学期开展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第一轮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轮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
二、自查依据
(一)毕业资格要求: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58号)第四条。
(二)学位授予条件:《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61号)第二、三条。
三、自查流程
1、登录学生园地(http://xk.suda.edu.cn)查询本人学业情况(方法参见附件1)。对照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毕业及学位条件(附件3),了解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模块学分及总学分要求,明确本人相应学分获得情况。核对已修课程代码、成绩等信息,已修课程代码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课程代码一致。
2、将自查结果与教务管理系统审核结果(附件4)进行逐项对比,对自查结果进行复核。
3、经复核确认后,完成“自查反馈表”填报,交学院教务办。
4、特殊情况处理:
(1)课程换修:修读了非本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或已修课程代码与培养方案中课程代码不一致,咨询教务办后再申请课程换修。
(2)成绩单自定义:已获模块学分等于或大于专业计划要求模块最低学分时,可申请不及格课程或成绩不满意的课程不显示(显示课程的模块学分仍需等于或大于专业计划要求模块最低学分),不显示的课程不计 GPA。
以上两种情况均在网上事务中心-成绩单自定义中申请办理(http://aff.suda.edu.cn)。
教务办联系人:陈敏,0512-67873697。
附件1: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含选课信息及已获得成绩)查询方法.docx
教务办
2023年3月16日